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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台灣建國宣言」
   
  人民有選擇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自由,堅守民主陣容,建立台灣共和,是台灣人民努力奮鬥的共同目標。一九五一年「舊金山和平條約」簽訂後,台灣已脫離日本,主權歸屬全體台灣人民,不再歸屬於任何國家。任何國家宣稱擁有台灣主權,不但違反歷史事實及國際法律,更是暴露出其不見容於二十一世紀的霸權思想。霸權思想必被歷史淘汰,必為潮流消滅。
  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,數十年來我們努力清除國家不正常的制度與現象,也努力悍衛台灣的主權與安全。任何政黨與個人圖謀台灣歸屬他國,必為台灣人民拒絕與拋棄;任何強權與帝國意圖染指台灣佔為已有,必為世界潮流所排斥與制止。
  我們,海內外台灣人民,堅持國家主權獨立,抗拒任何出賣台灣的政黨及個人。我們誓言,集中全體海內外人民的意志與力量,決心清除殘留在台灣的外來政權餘孽,聯合世界上尊重自由民主的國家,抵抗意圖染指台灣的外國霸權。
  我們決心,制訂「台灣憲法」取代「中華民國憲法」,徹底打破外來「中華民國」體制,努力重建本土政權,早日完成建國使命。
      世界台灣人大會(World Taiwanese Congress)
      台灣國家聯盟(Taiwan Nation Alliance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9/5/9
 
2009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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